妮:我覺得我被總經理拐了
我:怎麼說
妮:他一開始都沒跟我說公司制度,
結果我上週五請假他也沒說要補兩天,
可是這週五請假就說要補兩天?
我:怎麼可能?職前教育的時候都沒跟你講到制度嗎?
妮:對阿,都沒說,而且他都說為我好幫我排人少的時候上班
可是他都給我排一或五,而剛剛還跟我說所有小姐一或五
一定要選一天上班,這樣這兩天不就不是人最少的嗎?
而且這兩天請假不論任何理由都要補兩天也,總覺得被拐。
我:沒關係我進去了解一下,順便了解是否連生病有證明也要補兩天
妮:不用了啦,免的到時候又被人家嫌惹人家生氣。
我:這又沒什麼好嫌的,制度總是要說清楚阿,
更何況,如果真的一開始沒提,到頭來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損失的還是自己阿。
而且如果制度是如此,我們以後就小心一點不要在犯就好。
至於這次我覺得是不知者無罪,還是跟他溝通看看好了。
妮:可是他還是硬要我補呢?到頭來被嫌又要補感覺很不好也。
我:我覺得還是溝通看看的好
妮:不用了啦…………..(生氣中)
我:不要生氣了啦,我也有不對,我以為職前訓練時,
他們會跟你說清楚,這是我的疏忽,所以讓我來處理解決,OK
妮:這跟你沒有關係,而且講了他還是有理由叫我補兩天呢?
我:總之我去談談看
妮:不用啦………………(還是生氣中)
我:那這樣(我)不就很沒有用處
妮:………………………(安靜思考中)
OK~以上是我和某位旗下小姐大致上的部分內容重點
這段內容是要討論這次的標題,酒店經紀人的用處。
這次的故事是因為一個新到一家新的店的小姐,
與店家之間的一些小誤會,而這時我們酒店經紀人,
就像婆媳之間的那位丈夫一樣,站著很重要的角色,
也許多數的酒店經紀人會站在小姐這邊來數落店家,
但是這樣是不對的,因為實際要處理的事情還是沒有解決,
所以重點應該是擺在解決事情方面,而不是為了保住小姐,
而跟小姐一個鼻孔出氣,這樣只是會教壞小姐,
而且事情沒有解決,跟著一起生氣,吃虧的還是小姐(要補班)
這樣的經紀人其實就只是坐山觀虎鬥而已(不敬業的態度)
所以我的做法會先凝聽雙方的說法,在從中間找出一個雙贏的方式,
必要時會承擔一切的錯,就像這次就是我的不對,
因為在我認知下,認為店家在職前的那一小時會告知制度規矩,
所以沒有特別的交代小解該店家的制度和規矩,
這樣就是我的不對,相對的一個酒店經紀人也是要勇於認錯,
而不是把錯推給店家或是小姐,除非事實是如此。
這就是酒店經紀人最大的用處,
在酒店小姐和該酒店之間搭起的一座橋梁,
良性的溝通,才能創造雙方的利益,和化解雙方之間的誤會,
這樣子,店家才不會認為小姐難搞;小姐也不會誤會店家,
除非…本身就是店家不好,那我會(只)站在小姐這邊,
替小姐出聲,並踩的店家很硬,或者換一間小姐可接受的酒店上班,
反之,如果是小姐不對,我會教育小姐,
因為(好)的店都是有自己的規矩的,
如果不能接受,那也沒有(好)的店可以安穩的賺錢了,
總之~處理,安撫,解決,教育,才是雙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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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債養債不如自己賺最快
靠天靠地還是靠自己實在
高田立生 手機:0919403807(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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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EP:tommylijen@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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