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在酒店工作的小姐姐們
真得要切記切記當我們被框出時
只要不是在自己的店裡
千萬不要跟客人或客人的友人拼酒
也千萬要注意自己的杯中物{以免被下藥}
這則新聞就是典型的被框出灌酒喝醉後
慘遭原客人的朋友性侵的案件
當酒店小姐被框出時
千萬千萬千萬{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不要害怕客人不高興而免強自己喝酒
因為您不是在自己的店裡
喝醉了不會有人照顧妳
就算這個客人平時都是保持很紳士
也不能確保這個框出的客人能夠保護妳
像這新聞~就是原買出場的客人自己喝醉了
被買出場的小姐也喝醉了~結果被客人友人性侵
當然有的小姐會說~客人都買框出了
怕不喝會被當作不給客人面子….什麼的
但是~身為一個公關小姐~最重要的是保護自身的安全
而且在被灌酒而不喝的情況下被公司責備的機率是接近零
大多都是喝酒醉發酒瘋才會被店家責備
所以被框出灌酒時~千萬不要擔心客人不高興
而委屈了自身的安全和權益
更何況此種狀況~都已經框出或是外全了
即使是因為不能喝的問題而被客人劃框或劃節數的話
店家也是不允許客人這樣做的
{至少我旗下的小姐還沒有這樣被劃過框或節數}
所以千千萬萬{很重要~再重申}
不要因為害怕不喝酒惹怒客人而強迫自己喝酒喔
============以下新聞內容================
2019-06-03 21:1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在桃園市某酒店工作的女子,
2016年2月間被酒客帶出場「續攤」,
沒想到在餐廳被灌醉,隔天凌晨被路人發現,
下半身赤裸倒臥路邊,警方將她送往醫院救治,
循線追出女子酒醉後,遭酒客的李姓友人性侵,
不過,李男僅坦承脫去女子褲子、內褲強摸及親吻得逞,
並沒有進一步的動作,加上女子渾然不知遭性侵,
下體也未驗出男性精子細胞等,
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李男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6年2月11日,
女子被呂姓酒客帶出場,
到附近快炒店吃飯,過程中李男打電話約呂男喝春酒,
隨後就開車前來搭載女男及女子到餐廳,
結束後李男開車送呂男返家,
竟趁車上只有他及已喝醉的女子,
直接在車內脫去女子褲子、內褲上下其手;
隔天凌晨女子被發現下半身赤裸倒臥路邊,
警方獲報趕往將她送醫,循線追出李男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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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所有到特種行業的姐妹們奉勸一句
來酒店或特種行業上班不是為了交朋友
是為了賺錢存錢還負債
所以不要以為錢好賺~拿了錢就用力花
不過存個六位數就覺得存很多
現在的社會第一桶金已經不是一百萬了
不要玩掉了時間之後才知道自己浪費多少青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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