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蘋果日報示意圖
這則新聞看得我也是醉了
疑點重重阿~
疑點一..沒錯~框出外全是18000元差不多
疑點二..為什麼可以強拉上樓,小姐不願意應該強烈拒絕或當場跑掉
疑點三..如果客人喝得爛醉小姐沒醉怎麼會沒有反制能力
疑點四..客人說另外給小姐一萬元那應該就是小姐跟客人私底下的交易~只是有沒有收到錢而已
其實就我個人的看法~並不是說酒店小姐有問題
應該說~雙方都有問題
第一應該說~當下有沒有保護好自己
因為照理說~任何一家酒店都不能槍破小姐從事性交易
當然很多客人會語帶威脅的強迫小姐
這時小姐心生畏懼就很容易(吃虧的)
所以切記切紀~千萬別委曲求全~能跑就跑
跑了之後~後事交給經紀人處理就好
第二就是千萬不要跟客人私底下有任何的交易行為
因為很有可能交易完收不到錢~這樣又是(吃虧了)
所以~千萬千萬記住~別被威脅到也千萬別私下交易
以免後續很多問題發生喔
以下新聞內容………………………………來至蘋果日報
一名長年在中國工作的胡姓經理人數年前返台過年,
行間與友人至台北市麗緻酒店消費,
看上一名身材姣好的小姐,
隨之支付1萬8千元現金帶她出場,
沒想到續攤時喝太多斷片,
隔日清晨醒來才得知已被小姐控告性侵、
限制出境回中國上班,
胡姓經理人出庭時坦承記憶模糊,
雖然小姐體內確實驗出他的DNA,
但法官認為小姐說詞前後不一,
加上其經紀人出庭時也堅稱麗緻酒店不允許小姐私接S(性交易),
日前已判決胡姓經理人無罪。
「麗緻酒店對於客人買小姐出場能否性交易有規定,
如果小姐願意做性交易,麗緻酒店就會跟客人說!」
根據判決書指出,麗緻酒店一名禮服小姐2015年1月與胡姓經理人出場,
兩人先到中山區大富豪酒店續攤,禮服小姐指控,
當天她見客人喝得爛醉,好心幫忙叫計程車護送客人回家,
客人明明知道她沒在接S,卻在下車時將她強拉上樓至屋內性侵,
事後她趁客人意識不清時逃了出來,一個人蹲在路中間痛哭,
引來路人關心幫忙報案,她才趕緊打電話給經紀人求救驗傷提告。
但胡姓經理人到案後卻矢口否認犯行,
強調當天他先支付1萬8千元現金帶小姐出場,
事後又給了小姐1萬元性交易的費用,
不過他也承認案發時喝得太醉,
自己也不記得到底有沒有上床,
根據驗傷報告指出,
原告禮服小姐陰道深處採集到了胡姓經理人的DNA,
但禮服小姐也說不清到底當晚發生何事,
她先是在警局報案時供稱胡姓經理人有插一、兩下,
後又在偵訊時改口只有用手指撫摸,
另外有關她如何被人從計程車拉下帶回屋內的細節,
也是說法反反覆覆。
這名禮服小姐出庭時證稱酒店妹沒有權利拒絕客人出場要求、
如果要接S則是跟客人私下談,
但麗緻酒店的經理、媽媽桑、經紀人出庭時都不予認同,
強調麗緻酒店是高檔的禮服店,
小姐若不喜歡客人大可拒絕出場,
也絕對沒有私下談價接S這種事,
法官調閱中山分局報案紀錄,
發現案發當時並沒有接獲民眾舉報有女子在路中哭泣的來電,
這一點也與禮服小姐所述有所出入。
法官強調,本案唯一的證據就是禮服小姐的證詞,
但其前後矛盾、說詞不一已缺乏可信度,
雖然在她陰道深部驗出了胡姓經理人的DNA,
但也僅能證實兩人確實發生過性行為,
無法構成妨害性自主的心證,
日前已判處胡姓經理人無罪。
本案仍可上訴。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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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田心裡話~~~
給所有到特種行業的姐妹們奉勸一句
來酒店或特種行業上班不是為了交朋友
是為了賺錢存錢還負債
所以不要以為錢好賺~拿了錢就用力花
不過存個六位數就覺得存很多
現在的社會第一桶金已經不是一百萬了
不要玩掉了時間之後才知道自己浪費多少青春阿
高田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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