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年冬多肖郎阿
這世上真是什麼都有
酒店客人騙財騙色一堆阿
然後只會說我們酒店小姐怎樣怎樣不好的
但又喜歡跑這種聲色場所找小姐陪侍
這則新聞~就是要告誡所有在酒店工作的姐妹
千萬不要貪小便宜而陷入( 壞客人 ) 的圈套
PS : 法官判的好~這種爛男人就試要進去關一關
以下新聞內容…………………………….
今晚跨年網路又出現「正妹出租」搶商機,不過得避免遇到騙子。
顏姓男子不想孤單跨年,3年前涉嫌佯稱包下吳姓酒店小姐31日、元旦共2天全場,
當時顏謊稱朋友急需用錢,
但身上沒帶,向吳女借借2萬餘元應急,但錢拿到手後,
顏就表示要回家拿錢回去,不料還沒跨年就逃逸無蹤,
害吳女自墊2萬9000元給經紀公司,
高雄地院依詐欺得利罪、詐欺取財罪判5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顏姓男子於網路認識吳女,
得知她在酒店工作,2014年底傳Line表示要帶她一起跨年,
並要買下吳女當年12月31日到2015年1月1日共2天的全場,
吳女誤信顏付的出錢,自行墊給經紀公司2萬9000元的包場費,
30日深夜10時許在台北市承德路某旅館與顏見面,再一起到吳女的住處過夜。
31日晚間8時許,顏謊稱朋友急需用錢,
但身上沒帶,再向吳女借了2萬2000元應急,
但錢拿到手後,顏就表示要回家拿錢回去,
不料還沒跨年就逃逸無蹤,
吳女才知道從頭到尾都是一場騙局,
之後顏就避不見面。經過1年後,2016年3月下午5點多,
吳女和朋友行經台北市太原路與長安西路口時,
一眼認出顏姓男子,當場報警。
顏在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核對Line的對話紀錄,
認定犯罪事實明確,認定顏佯稱要包下吳女全場,
已經騙得「陪侍服務」,屬詐欺得利罪,
借款逃走則犯詐欺取財罪;
審酌顏曾違反職役職責罪嫌被判8月徒刑已服完刑,
5年內再犯屬累犯,也沒和吳女達成和解,
2罪各判3月,合併執行5月、易科罰金15萬元,
沒收不法利益2萬9000元、2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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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田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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