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重點新聞

酒店新聞 上酒店臉書瘋打卡

»Posted by on 六月 27, 2012 in 酒店重點新聞 | 1 comment

(話說~酒店小姐跳舞跳成這樣~你還會有興趣嗎???) 相片來源~蘋果日報 高調 年輕酒客瘋「打卡」 炫耀「每星期去 顯示我行情好」 2012年06月25日蘋果日報 禮服店公關可兒表示, 自己也會在臉書打卡, 告訴熟客快來捧場。 突發中心攝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你打卡了嗎? 時下年輕人瘋臉書打卡,竟連上酒店也不例外, 《蘋果》調查發現,目前臉書酒店打卡排行, 北市以「寶」字開頭的酒店近萬次居冠, 而前四名中就有三家禮服店,人氣紅不讓, 有酒客說,去酒店能享受戀愛的感覺, 更不諱言打卡是為了好玩與炫耀, 「每星期打一次卡,顯示我行情很不錯!」 記者實測,發現「寶」字開頭的酒店打卡數已達近萬次。 這兩年臉書打卡盛行,年輕人到哪吃喝玩樂都不忘打卡, 甚至上酒店都趕流行打個卡, 相較於以往去酒店消費多屬不欲人知的「私密行程」, 如今卻公開昭告親友,單身的酒客小傑(化名)說: 「就好玩嘛!除了能快速享受到談戀愛的曖昧感, 還可滿足小小的虛榮心。」 玩法鹹濕 制服酒店消費較低廉,小姐敢玩敢秀作風大膽,玩法鹹濕。 「讓熟客快來點檯」 酒店常客晶哥(化名)也表示,沒女友也沒老婆, 到酒店玩打個卡不致造成困擾,「透過臉書我們還可線上揪團, 順便交流哪家酒店比較好玩。」他直言, 該玩的都玩過了,相較於玩法鹹濕、素質較差的制服店, 以及消費昂貴、小姐卻難親近的便服店, 「現在我比較喜歡質感與價位較合理的禮服店。」 除了酒客,記者發現甚至連酒店小姐也會在上班時上臉書打卡, 二十二歲的禮服店公關可兒(化名)便說: 「打卡表示我今天有上班,可告訴已加為臉書朋友的熟客快來點我的檯, 衝一下業績。」也藉此降低遇到無禮陌生酒客的機會。 氣氛曖昧 已婚酒客比較避諱 而《蘋果》記者實地走訪台北市中山區酒店區, 用手機上網至臉書實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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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當傳播妹養兒 生父拒養還諷「欠幹」

»Posted by on 五月 22, 2012 in 酒店重點新聞 | 迴響已關閉

  影片請點這 這世上賤男人真的很多 明明就是自己老二癢 看人家漂亮就想上 上完了膩了就一點責任心都沒有 還把一切過錯都推到女方身上 如果真的~這賤男人一開始就知道女方的工作 還跟女方交往~那幹嘛還要嫌棄對方 那又如果女方是因為賤男人不養小孩 而去選擇做特種行業養兒育子 那也是賤男人不負責任 女方在無可奈何的狀況下才選擇這行業 再說~有哪個女人願意陪陌生男子喝酒聊天搞曖昧 更何況新聞中的媽媽還是選擇做傳播而不是酒店 會做傳播一定會為了要照顧小孩時間不能控制 而選擇這種時間不固定收入也沒酒店高的傳播做 再說特種行業的女人就不是人嗎? 難道這樣就要受到社會的與論嗎? 特種行業女人比起那些愛玩又愛跟男人搞曖昧的女人來的強多了 畢竟是為了生活~為了賺錢養家~為了理想目標 而選擇這樣的行業 話說回來~挑男人真的要睜大眼睛 還有在同行的姊妹們更要會替自己的未來著想 不要因為當下有男人為你付出就一如平淡 因為很有可能遇到這樣老二癢的賤男人(客人) 無論如何以一定要有自己的存款(從男人身上挖) 以防被賤男人(客人)拋棄時一無所有喔   $$$$$$$$$$$$$$$$$$$$$$$$$$ 高田娛樂酒店經紀 高田立生 手機:0919403807(遠傳) MSN:tommylijen@hotmail.com 即時通:caftommy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留言、線上、或是來電詢問 不要因為對酒店的無知.而讓自己身陷泥沼 除非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樣的問題我無法解答 要不然只要是酒店的問題都一定會有解答~只怕您不問喔 以下是該新聞內容 蘋果日報2012年5月20日 【綜合報導】 台中市許姓女子與林姓男友相戀10年, 3年前產子將結婚,卻因命理師說2人須改名才能白頭偕老, 許女拒絕,婚事竟告吹,林男還懷疑兒子非親生拒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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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人間異語:低薪還卡債難 下海當舞小姐

»Posted by on 五月 16, 2012 in 酒店重點新聞 | 迴響已關閉

訪談內容~截至蘋果日報 2012年05月03日 飄飄 舞廳公關 Q︰妳怎會做舞小姐? A:為了還錢,從前以卡養卡欠了上百萬債務, 當時我在採購公司做內勤,月薪才2萬5, 靠著微薄薪水還得很吃力,每月收入只夠付利息, 根本沒錢過日子,為了盡快把債還掉,於是想到八大行業兼差。 當年我34歲,想說靠坐檯陪酒去賺, 可是到便服酒店又被嫌太老,後來朋友介紹我到舞廳, 她有認識熟人在做大班助理,客源比較多, 工作內容是陪男客跳跳舞、喝酒、聊天,還要跟客人出場吃飯應酬。 至於要不要做S(性交易),完全看自己意願, 反正我已經山窮水盡,於是把內勤工作辭了,瞞著家人跑到南部做做看。 舞小姐的工作沒有底薪,收入全靠檯費和客人打賞, 小姐固定檯費700塊、晚舞1小時1千2,小姐抽600塊, 客人帶出場每小時700塊,至於小費能賺多少全看個人手腕。 剛開始不太會討客人歡心,跳舞、喝酒、划拳都不懂, 常被打槍,不過第1個月,我才上16天班就賺了4、5萬, 逐漸熟悉環境後,固定熟客越來越多, 每月進帳10萬,不用3年就還清卡債。 Q︰妳的熟客都是些什麼人? A:三教九流都有,道上兄弟、醫生、老師、老華僑, 還有有錢大老闆,很多是上了年紀的老先生, 最大的快80歲,全是些有錢有閒的人。 客人普遍是為了粉味,有些是為了談生意、喬事情, 也有純粹愛跳舞的,有些則只是想找人喝喝酒聊聊天。 其實,我很多熟客來舞廳玩,是跟家人關係處不好。 他們覺得老了被人忽略、不受重視, 年紀越大活得越孤單,很希望有人關心, 但身邊親人又不給他們溫暖, 於是花錢來舞廳找小姐聽他們說心事, 換取心靈慰藉,也從中找回一點自尊。 想嫁個有錢阿伯 有位男客每天風雨無阻來跳舞, 還教我跳倫巴、探戈等各式各樣的交際舞, 原來他從前因為跳舞認識他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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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讓我大快人心的 酒店 新聞 ~賤男 去死

»Posted by on 四月 11, 2012 in 酒店重點新聞 | 1 comment

涉性侵酒醉女和解 男仍遭訴 2012年4月2日 下午5:12.(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 陳姓男子在酒店消費後,因見陪酒小姐酒醉, 涉嫌將女方載到旅館投宿並性侵, 見女方月事來潮才停止; 被害人報警提告,雙方和解; 北檢今天偵結,依趁機性交罪嫌,將陳男起訴 檢方指出,全案為非告訴乃論, 就算雙方和解及被害人撤回告訴, 檢察官偵查後,認定陳姓男子犯案明確, 因此依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 37歲的陳男多次在酒店消費而認識被害女子, 他於去年9月13日晚間9時許, 到酒店消費並點名女方陪酒, 雙方喝到隔天凌晨1時許, 他見女方已酒醉, 明知對方未同意跟他出場且發生性關係, 卻要求酒店幹部協助, 共同駕車將女子載到飯店投宿 檢方表示,陳男趁女方酒醉不醒人事而不能抗拒, 進而性侵得逞,但因發現被害人月事來潮才停止; 被害人於當天上午因陳男不斷「襲臀」而驚醒, 隨即穿衣逃離現場並報警處理 願意原諒陳男及已先拿到5萬元的賠償金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 檢方偵辦期間,女方具狀撤回告訴並指出, 已與陳男以新台幣15萬元和解; 女方跟檢察官說, 檢察官依多名證人證詞、 監視器畫面、診斷證明書及DNA鑑定書等證據, 依趁機性交罪嫌,將陳男起訴。 @@@@@@@@@@@@@@@@ 真的~這種爛客人一定要給點教訓 在這我要奉勸酒店小姐們 不要認為有些客人是常客 平常表現斯斯文文的 然後自己就放鬆警戒心 其實這種多半都是想吃免費餐衣冠禽獸 所以要更警惕自己要注意自身安全 如果真有不注意被侵犯了 一定要保持鎮靜~聯絡您的酒店經紀人 並收集證據以便事後報警處理 當然~這新聞中~其實還少起訴一個人 就是那個酒店幹部~這種幹部 就好像逼良違娼的老鴇 居然協助客人性侵小姐~這樣形成共犯 應該連他一起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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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新聞 富商癌妻告舞女 獲賠120萬

»Posted by on 四月 3, 2012 in 酒店重點新聞 | 迴響已關閉

截至蘋果日報~2012/4/3報導 夫迷女色不聽勸 妻轉攻情婦勝訴 舞女姚全碧明知富商韓瑞已婚仍被包養,判賠韓妻一百二十萬元。資料照片 【賴又嘉╱台北報導】電子公司長韻興業公司老闆韓瑞, 五年前到舞廳跳舞,卻愛上舞女姚全碧, 每月花十萬元包養姚女。韓妻林秀珠罹癌, 勸丈夫別沉迷女色無效,提起民事訴訟向姚女求償, 士林地院審酌姚女破壞他人婚姻和諧, 造成韓妻痛苦,昨判她應賠一百二十萬元。全案可上訴。 每月花10萬包養 韓妻與姚全碧(約三十七歲)昨不在家, 記者致電韓瑞(五十九歲), 韓說:「我不回答你的問題。」就掛上電話。 韓瑞過去曾指姚女身高約一百六十四公分, 「長相酷似侯佩岑」。 判決指出,韓瑞於二○○七年間因妻子罹癌開刀, 心靈空虛到舞廳跳舞,進而與舞女姚全碧交往, 韓瑞指他每月花十萬元包養姚女, 還曾匯五百萬元給姚女讓她買屋。韓妻得知丈夫外遇, 曾勸丈夫應以事業、身體為重,勿沉迷女色, 但無效,去年因而提告指丈夫與姚女外遇導致她常失眠, 身體狀況大受影響,向姚女求償五百萬元精神慰撫金。   買屋款項要不回 雖然姚女向法官宣稱不知韓瑞已婚, 但法官審酌兩人已交往三、四年, 且韓瑞曾告訴姚女:「我雖然有家室,但妻子身體不好,允許我交女朋友。」 認定姚女知道韓瑞已婚,判姚女應賠韓妻一百二十萬元 此外,韓瑞兩年前也提告要姚女返還「借貸」的五百萬元, 但法官認定韓瑞是自願給錢買屋,一、二審都判他敗訴。 ??????????????????????????????? 這則新聞說盡了無數在酒店生涯的小姐們心聲 很多酒店小姐近來酒店工作 無非是為了想賺更多的錢 當然多數小姐工作了一段時間一定會有倦怠的心態 所以此時有個不錯的客人願意花一筆錢包養 小姐們就很容易就陷進這個圈套 假設客人未婚又是有心交往我們當然打從心裡的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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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Makiyo 友寄隆輝 的新聞了解喝酒工作的酒店小姐

»Posted by on 二月 9, 2012 in 酒店重點新聞 | 1 comment

以下的新聞~也就是最近一星期沸揚的新聞其中一篇 剛好可以藉由這新聞 讓我們來探導一下酒店小姐和愛喝酒玩樂的女孩不一樣的地方 在我們一般人的心理面總是認為酒家女~酒店小姐~特種行業女子都是不好的~甚至看輕更看不起我們這行業的女子 認為我們特種行業的女孩都是可以輕薄~很好追~甚至可以隨意上床過夜的 其實不盡然~很多特種行業女子~其實都是有不可抗拒的原因 才會進入這個行業工作 而他們所謂的會喝酒要喝酒也很多都是因為工作需要 並不是自己本身愛喝酒~愛玩 很多酒店小姐私底下的生活其實更是單純 相較之下跟一些貪玩 愛跑夜店 愛喝酒唱歌 甚至在夜店認識帥哥就發生一夜情的玩樂女子 我們特種行業的女子就這點算是比較清高的吧(各人觀點) 至少我酒店小姐是因為需要工作賺錢而選擇這樣的行為 不是因為要玩樂而選擇這樣的行為 (當然有些小姐是因為貪慕虛榮而選擇這工作) 但至少還是有很多特種行業的女子在私生活方面還是很自制的 Makiyo 喝酒誤事新聞之一 新聞截至FTV NEWS打完司機單獨過夜 Makiyo自爆友寄隆輝想追她 Makiyo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毆傷計程車司機, 出事後和丫子、湘瑩搭乘另外一輛計程車揚長而去, 4人到寒舍艾美酒店,丫子和湘瑩待沒多久就離開, 留下Makiyo和友寄隆輝共處一室,Makiyo前晚向檢方坦承2人當晚有過夜, 也透露友寄隆輝一直有意追求她。  Makiyo表示,因為她在車上和司機起爭執, 友寄隆輝看到她肩膀被推,為了替她出氣憤而動手開揍。 據了解,問訊過程中,檢察官還問丫子和湘瑩,為何身為好友, 在出事之後,還敢讓Makiyo和友寄隆輝兩人單獨過夜? 結果她們表示,友寄隆輝來台之後,Makiyo一直陪他住在同一個房間。 一男一女在同一個飯店房間過夜, 不是蓋棉被純聊天就是有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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