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則新聞告訴了我們
要進入八大這個行業
或進入酒店這行工作時
一定要慎選酒店經紀人
而且酒店經紀人的品性真的很重要
身為一個酒店經紀人每天都待在女人圈裡
在道德和理性上都要有易於常人的堅持
才能真正的照顧到酒店小姐的人身安全
選錯了經紀人~不僅僅要面對客人的嫌豬手
且還讓自己完全暴露在一個危險環境下工作
即使下了班喝醉了~還要擔心經紀人會不會亂來
這樣為免也工作的太辛苦了吧 ?
如果有感覺經紀人對自己有非分之想也會建議
趁早脫離該經紀人的掌控
就像我最近有個旗下小姐 ( 簡稱 A 小姐 ) 跟我討論
同家酒店工作的有位小姐 ( 簡稱 B 小姐 ) 在空台聊天時
聊到B小姐的經紀人一直有意無意的搞曖昧獻殷情
而且B小姐的經紀人還有女友
卻一直問B小姐要不要跟他在一起
而且還一直說無法跟自己的女友分手
因為該經紀人有很多小姐都是女友的朋友
( 這根本就是已經到老二經紀程度了嘛 )
搞的B小姐無心上班也漸漸的不知道是不是喜歡上她的經紀人
然後B小姐經紀人的女友還曾經發覺雙方曖昧
甚至打電話直問和怒罵B小姐
讓B小姐心情低落常找A小姐哭訴
A小姐也來問我該怎麼開導B小姐
我的回答只有一個~~換經紀
理由很簡單~這樣的經紀人
沒有道德和理性的觀念
才會這樣追求自己的小姐
嚴重點~如果讓該經紀人有機可趁時
那該經紀人是不是就會出手了
而且話說這種的經紀人
是不是也用相同的手法去追求其他的小姐呢 ?
所以我的答案~就是換一個有道德觀念的正常經紀人
畢竟我們來做八大行業主要是賺錢不是交朋友
更不是被男人欺負~而且是照顧妳的人
SO~慎選和觀察自己的經紀人也是在酒店工作很重要的一環喔
以下是新聞內容
2015年02月06日19:20 ( 蘋果日報 )
一名廖姓傳播公司經紀人去年1月底凌晨接送傳播妹「綺綺」(化名)下班回家時,
見綺綺爛醉如泥,竟趁機性侵得逞,綺綺醒來發現沒穿褲驚覺遭性侵,
報警驗傷提告。新北地檢署勘驗綺綺住處大門監視器,
發現廖男扶她上樓雖僅8分鐘就離開,
但綺綺下體驗出廖男DNA,今依乘機性交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傳播妹綺綺(32歲)去年1月底外約陪客下班後,
打電話回公司回報,因為她喝個爛醉,
傳播公司便指示廖姓經紀人(30歲)去接綺綺下班並送她回家。
廖男當天凌晨3點多送綺綺回到新北市三重區住處後,
扶綺綺上樓,見她爛醉如泥,竟色慾薰心,推倒綺綺性侵得逞,
連褲子也不幫綺綺穿好,就趕緊離去。
綺綺睡醒後,見自己的內褲被脫到大腿一帶,
驚覺被性侵,趕緊報警驗傷提告。
廖男出庭辯稱綺綺當時沒喝醉,而且是她自願要嘿咻。
不過檢方勘驗2人LINE的對話,
發現廖男長達近1個月的時間,
陸續傳訊「可以和解嗎?」、「我錯了」、
「拜託妳不要告我」、「妳難道忍心看老爸(指廖男)被關?」、
「妳撤銷告訴公司那筆我幫妳還清」給綺綺,
而事發時綺綺住處大門的監視器也拍下,
凌晨3點42分廖男扶著搖搖晃晃的綺綺進門,
3點50分就完事獨自離去,
綺綺的下體也驗出廖男的DNA,
因此不採信廖男辯詞,今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他。
(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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